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于田县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于田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于田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工作机构。
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于田县人民政府领导简历、工作分工;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城乡建设(抗震安居、城市住房保障)等服务信息;
7、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8、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等监督检查信息情况;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及工作动态等服务信息;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在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于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于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yt.gov.cn)上公开的方式。同时采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
(三)目录编排体系
于田县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获取方式
凡属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登录于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yt.gov.cn)查阅;
2.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于田县建德路8号政府办公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0903-6811828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或咨询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具体请在于田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参照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申请时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邮箱申请:xjytgovcn@163.com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联系方式:
于田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903-6811828
传真电话:0903-6811598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地址:于田县建德路8号
三、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
(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依法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程序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与保障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于田县纪委监委举报,举报电话:0903-6811140。办公地址:于田县团结路173号于田县纪委监委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903-6811527。办公地址:于田县喀日曼路9号于田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