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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30 18:37:54  来源: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于田政府网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自治区、地区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渠道、强化制度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迈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深化拓展。聚焦法定公开范围,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民生保障等领域,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主动公开体系。2025年,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7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重大决策等核心信息占比大幅提高。创新政策解读模式,全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1份,政策解读率达100%,确保政策内涵精准传递至基层一线。拓展公众参与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民意征集12次、网上调查12次,有效推动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工作机制。规范申请接收渠道,开通政府邮箱申请、信函申请、现场申请等多元受理方式,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25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0件;从申请形式看,政府邮箱申请4件、信函申请0件、现场申请0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答复规范率达100%,未发生因答复不当引发的投诉纠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夯实。强化信息源头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规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全年开展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专项检查12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2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建立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进行常态化梳理更新,完成存量信息清理规范2364余条,构建分类科学、检索便捷的政府信息资源库。加强政策文件库建设,集中归集历年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实现“一网查询、一站获取”。
        (四)公开平台优化升级。优化线上公开主阵地,升级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增设“司法专栏”“新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专栏”等特色栏目,提升页面加载速度和检索便捷性。建强线下公开实体窗口,整合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等资源,打造4个“一站式”政务公开专区,提供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申请代办等便民服务。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统筹全县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营管理,实现重大信息同步发布、热点问题协同回应。
        (五)监督保障切实加强。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4次,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2项。强化考核督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日检查、月通报、季评估、年考核”制度,开展专项督导检查4次,通报整改问题2项。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场,培训人数达88人次,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62
行政强制 15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平台运营效能不均,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内容更新频次不一、互动回应及时性不足等问题,个别乡镇(街道)信息公开滞后,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公众参与渠道拓展不够,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形式较为单一,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公开成果转化运用机制不够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平台功能建设,实施政务公开平台升级工程,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升级,增设智能检索、政策匹配等功能;建立政务新媒体“月调度、季考核”机制,关停整合低效账号,培育1-2个优质政务新媒体品牌,加强基层公开平台建设,开展乡镇(街道)信息公开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信息更新及时率达100%;二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创新互动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日”“政策进社区”等活动,邀请群众代表、企业代表走进政府部门,近距离了解政务工作。升级民意征集平台,开通“线上留言+线下座谈”双通道,建立意见建议办理反馈机制,确保群众诉求在1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