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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30 17:58:33  来源: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联系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实效性,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度,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其中,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15条、行政处罚信息42条、食品药品工作信息6条、公告公示19条、法律法规信息10条。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累计接受群众咨询0次,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0例。在国家企业信息公开系统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49条、行政许可3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 年,我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通过现场、邮寄等合法渠道规范接收申请,全程做好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及时答复等环节工作。本年度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定人定责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信息公开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得到明显提升。
        (四)平台建设方面。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自己的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于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拓宽信息传播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5年,于田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科室分块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及监督。2025年以来,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部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进一步细化公开清单,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公开内容更接底气、更具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