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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教育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0 22:29:55  来源:于田县教育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于田县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社会关切的招生入学、教师招聘、学生资助、教师职称评审结果等重点领域,健全机制、拓宽渠道、深化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水平,为营造透明高效的教育政务环境提供坚实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教育局始终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公众关注的教育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通过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1条。主要类别集中在教育重要信息公开、普通话报名考试、教师职称评审结果、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学生资助政策解读、招生入学片区划分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教育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于田县教育局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于田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于田县教育局未建设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于田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五)组织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主任为组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盘工作,以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落实,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做到统一思想,职责分清,形成领导重视、组织高效、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执行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三是抓好政务公开落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重点抓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畅通社会评价投诉渠道,通过公布我局政务公开咨询电话、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渠道,方便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下一步,我局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