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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天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0 10:48:15  来源:于田天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于田政府网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于田天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园区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管委会办公楼政务公开栏等各类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公开内容主要涉及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干部转岗公示、干部长期病假公开和决算公开等范畴,均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其中,3条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开,2条信息通过本单位办公楼内部公示栏进行公开,有效满足了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二是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在文件制发过程中明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从源头把控公开范围。三是定期对本单位持有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归类,确保底数清晰、管理有序。四是按照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设置,方便公众查询利用。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利用多元化平台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确保网络公开渠道畅通、内容权威、更新及时。二是充分利用办公楼内实体政务公开栏,对适合在特定范围内公开或便于本单位内部及来访群众知悉的信息进行张贴公示。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公开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上级部门的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202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当前公开信息数量相对有限,涉及重点领域、重大决策解读及公众高度关切事项的信息公开仍需加强;二是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需进一步优化,网络平台的信息整合度和查询便利性有待提升,实体公开栏的维护更新及时性可以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力度有待加大,对已公开信息的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运用数字化、图表化等方式进行通俗化解读不足,主动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特别是加大在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民生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二是优化平台功能,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提升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度,加强对实体公开栏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信息及时更新,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展公开渠道,三是加强解读回应,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深入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及时回应公众疑问,提升政务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