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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于田县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8 17:57:39  来源: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于田县分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于田县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对生态环境局执法检查、信访件、行政处罚案件、生态环境保护等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8条,其中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信息23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行政处罚信息4条,行政许可信息1条,信访件信息2条,生态环境保护信息7条,让社会公众清晰廉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举措与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申请全流程管理,畅通网上申请、现场申请等多种渠道,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生态环境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公开申请书,逐级审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表,严格履行保密审查手续,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安全。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置,规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内容保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除在于田县人民政府网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生态环境局还通过和田环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信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信息发布前先由信息产生人员、局办公室、主要领导进行准确性审核,审核无误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密审查审批,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不涉密。对已经发布的信息定期开展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全面的信息及时补充完善。按时编制并发布年度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有时信息公开名称填写不全。如,需要同时公开几项信息,标题只写一个。
        改进的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程序要求,做到公开信息逐一列举清晰;二是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学习,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