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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4 16:21:36  来源:于田县司法局  作者:于田政府网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于田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助力于田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职能精准发力,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按照“公开透明、精准解读、服务群众”的定位,运用“法治于田”微信公众号、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及时发布司法行政系统在推进法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检查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于田县司法局通过于田县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共6项,通过“法治于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8篇。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于田县司法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按照“高效便民”原则,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2025年,于田县司法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规范信息版面排编,确保信息科学合理予以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来源的真实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及时与业务科室做好对接沟通,充分征求意见,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发布,切实保证信息质量和安全。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平台栏目设置,理顺信息发布类目,确保内容分类清晰、检索便捷。同时,强化平台使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操作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成为政务公开主阵地、政民互动连心桥。
        (五)做好监督保障。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于田县司法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作为重要督查事项一并督促检查。同时,对信息公开的各项审批环节严格把控,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等做好认真核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41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队伍专业能力仍需夯实,部分经办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界定、保密审查尺度的把握不够精准。二是主动公开质效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仅停留在文本层面,通俗化、场景化解读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保障能力,健全常态化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严守保密与公开边界。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提高普及性和便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于田县司法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