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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卫健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23:27:47  来源:于田县卫健委  作者:于田县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于田县卫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坚决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内容规范,突出公开重点,巩固公开成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民生信息事项。2023年,卫健委在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1条,其中发布于田县政府文件1条,于田县行政审批事项7条,行政处罚事项1条,政府会议信息0条、新闻发布会信息0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0条,重点领域、重大民生信息43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0条。内容涵盖部门职责、部门文件、部门信息、内设机构等内容,让更多的群众及时了解卫生健康政策、知识及工作动态等,有效满足了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做好沟通、协调、研判和规范答复工作,2023年,于田县卫健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规范信息版面排编,加强领导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来源的真实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及时与业务科室做好对接沟通,充分征求意见,切实保证信息质量和安全。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内容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规范发文程序,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严格落实保密等审查机制。
        (五)积极配合各类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把监督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及水平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紧盯主动公开事项,压实责任逐项落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逐项跟踪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