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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于田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7:54:03  来源:于田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于田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本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于田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职能转变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3年,于田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单位职能范围,通过于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科室、站所高度重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定期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内容规范、报送及时。同时,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在提高质量、提升层次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发布信息的日常监测,尤其注意敏感字、错别字的纠错排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了解信息和查询。       
        (五)组织监督保障有力。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监督保障,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职能科室把好初审关、局办公室把好密审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另外,还通过公开投诉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接受上级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新成立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快开展;政务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