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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于田县水利局工作职能 时间:2023-11-22 11:12:35  来源:于田县水利局  作者:于田县人民政府
        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水利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依法治水、管水、用水。
        二、负责全县水利、防旱减灾、防病改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灌溉、水资源管理的领导以及水土开发业务指导,组织建设管理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的水利工程。
        三、组织制定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检查、验收、使用管理。
        四、负责管理全县城乡水资源,制定于田县农业灌溉供水计划以及水量调配方案。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征收水费、水资源费和河道采砂费,对水资源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处理水事纠纷。
        五、对全县水利行业经营进行统一管理。加强对水利灌溉、农村供水总站的生产、运行、经营的管理,建立各行业优质、高效服务体系,实现水利产业化。
        六、负责水利建设项目计划申报,争取多渠道投资,管理和使用好国家和地方安排的各类水利建设资金。
        七、负责全县水利、防旱减灾、河湖长制、防病改水、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