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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田县 2024 年落实地区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01 23:40:26  来源: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于田县人民政府
        相关政策文件:于政办发〔2024〕6 号 关于印发《于田县 2024 年落实地区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于政办发〔2024〕6 号 关于印发《于田县 2024 年落实地区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于2024年3月1日由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和自治区两会及地委扩大会议、2024 年行署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县委有关会议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于田县 2024 年十件民生实事落地落细、办好办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增加中小学学位供给
        (二)推进“煤改电”工程建设

        (三)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四)开展就业惠民暖心活动
        (五)持续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
        (六)推进养老适老化新改建项目
        (七)常态化开展文艺演出
        (八)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九)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十)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全覆盖
        三、相关政策解读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增加中小学学位供给 800个。 一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由教育局牵头,持续对接加大跑办力度,争取援疆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教育行业专项等资金,全力保障 2024 年教育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各乡镇、项目申报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推动,抓紧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和可研、初设等编报工作,确保按倒排时限开复工。三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教育局要扛实主管行业责任、全力盯办,加快推动于田县先拜巴扎镇中学新建项目建设,采取“周调度、月通报、现场督导”等方式,持续跟进申报项目计划下达情况,协调解决教育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和堵点,狠抓项目进度、把好工程质量,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学位供给任务。
        (二)推进全县 2518 户煤改电工程建设。一是强化协调推进。在扎实做好摸底论证的基础上,切实形成部门合力,建立健全年度任务台账。行业部门和乡镇要协调联动,认真解决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年度目标任务落地见效。二是抓实入户工程。由发改委牵头,研究制定实施入户改造工程年度计划,加强入户工程施工、电采暖设备安装监督检查,完成设备调试及查漏,做好工程总结验收。三是健全配套电网。由发改委牵头,加快实施 “煤改电”配套工程,全力推动建设“煤改电”
配套电网工程。
        (三)全力推进农村公路 45.29 公里建设。一是抓实前期工作。加快推动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农村公路项目尽早开工,进一步营造舒适、便利的出行条件。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发挥交通、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作用,落实项目资金和建设用地等要素保障。三是严格项目监管。采取周统计、月调度、季考核等措施,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管,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有力提升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水平。
        (四)开展就业惠民暖心活动,支持引导农村劳动力到园区、城镇区域、其他省市及州市就业,完成于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任务 8.2 万人次;推进农民工安“薪”无忧工程,欠薪线索第一时间接收、核实处理上报,“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办结率达 90%。一是深入推进农民工安“薪”无忧工程。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严格履行根治欠薪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主体责任,以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等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依法快速解决欠薪问题,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动态监管,依托信息化手段,将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及时预警处置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异常情况,坚持从源头上治理和减少欠薪问题发生。二是持续做好转移就业工作。由人社局负责,建立健全就业人力资源库,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排富余劳动力,根据群众就业意愿确定就业方向,精准建立“就地就近、疆内疆外和农田管理就业”等人力资源储备库。强化就业岗位开发,依托乡镇(街道)每周对辖区各领域个体、企业就业岗位进行收集汇总,并由人社局组织前往其他省市、疆内各地州市开发就业岗位,务工周期不低于 6 个月,月收入达 3000 元以上。落实就业岗位匹配,人社局每周将开发的就业岗位及时向乡镇、村推送,由村负责向储备人员进行宣传,明确告知就业地点、工种和工资待遇,做到岗位开发一批、推送一批、认选一批。三是持续加强就业技能培训。由人社局牵头,以高级技工学校为载体,制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有序组织群众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及“国语+技能+政策法规”培训,强化就业服务指导,不断提升群众就业能力,夯实就业基础。
        (五)持续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免费对农村适龄妇女开展“两癌”筛查,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于田县全民健康体检任务  24  万人、宫颈癌筛查0.8 万人、乳腺癌筛查 0.09 万人。一是持续做好全民健康体检。由卫健委牵头,各行业部门和属地乡镇密切配合,做好前期准备。对照分解的体检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全民健康体检目标人群摸底,自查各承检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数量、医疗设备到位情况,第一季度完成体检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全覆盖开展县乡两级体检人员集中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健康体检质量管理。强化帮扶指导。充分发挥县全民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专家指导组作用,年内赴乡村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帮扶指导不少于  2  次。二是认真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由卫健委制定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实施方案,明确筛查计划和流程,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提升“两癌”筛查质效。做好精准摸排。组织对农村 35—64 岁妇女全面摸底,找准三年内未参加“两癌”检查人群,确定筛查对象,建立摸排台账,做好受检人员登记。做好社会倡导活动和公益广告宣传,深入村(社区)、家庭开展妇女“两癌”筛查相关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员,开展业务知识、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培训,并对“两癌”筛查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保证筛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六)推进养老化新改建项目,完成于田县改造日间照料中心 1 个,特困老年人适老智能化改造 25 户。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民政局要用好中央、自治区及地区彩票公益金,提升改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  1  个;按照每户 4000 元标准,完成特困老年人家庭适老智能化改造25 户。二是强化监督指导。民政局要建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任务清单,完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工作台账,加强监督调度、定期检查,推进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加大政策宣传。民政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要通过媒体报道、入户宣讲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惠民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七)常态化开展文艺演出,完成于田县文艺交流演出任务 15 场次。 一是持续开展“中华文化耀和田”活动。由文旅局牵头,围绕新时代主旋律,积极开展各类文化主题月活动。二是常态开展文艺惠民演出。由文旅局牵头,县文工团组建“新玉轻骑兵”等文化惠民演出小分队,深入开展“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演出等系列活动不少于 15 场次,通过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演出,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八)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常态开展食品专项抽检行动,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 98%以上。完成于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418 批次、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定量检测290 批次以上。一是开展食品专项抽检行动。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经费保障,依法定程序确定与承检任务相适应的承检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抽检工作的延续性和队伍的稳定性。由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科学制定监督抽检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抽检分工,避免重复抽检,均衡推进年度任务,及时填报《落实 “两个责任”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信息告知单》,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精准排查风险。结合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聚焦人民关切、新兴业态、大宗消费、保健食品及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对乡镇农村、学校和幼儿园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力度,跟踪抽检既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潜规则”等问题。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面向社会发布风险解读和消费提示,引导社会大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强化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实施《于田县 2024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全面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以豇豆、芹菜、韭菜、白菜、番茄、辣椒、茄子等重点品种为监测对象,加大重要节假日、重点生产基地的抽检力度,全年完成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定量检测 290 批次以上。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沟通配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联合查处,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九)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到 80%以上。 一是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由医保局牵头,实施统一的跨省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统一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支持以提供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二是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由医保局牵头,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宣传解读,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开通线上线下多途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做好不能直接结算人群的原因分析,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优化各项引导服务工作,提升异地就医备案便捷度。三是健全完善异地就医系统。由医保局牵头,按照全国统一的接口标准规范,运用好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持续推进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适配工作,逐步增加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医药机构,加快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作为就医介质,切实改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验。
        (十)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全覆盖,全年选派科技特派员不少于 90 名,到农村基层开展农业科技宣传普及、技术指导和创新服务工作,提升农村科技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一是做好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由科技局牵头,做好科技特派员备案入库工作,2024  年选派各级科技特派员不少于 90 人;二是提升科技服务能力。由科技局负责,明确每名科技特派员包联行政村或规上(大型企业)2-4 个,深入乡村(企业)开展科技服务、科技培训等工作,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传、帮、带”作用;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计划支持。目前已选派“三区”人才 12 人,落实资金 21万,引导“三区”人才开展科学技术服务,真正发挥科技人才的“传帮带”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咨询单位: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咨询人员:张钊
        咨询电话:0903-6811828
        线下咨询窗口: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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