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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于田县民政局——从9月1日起,婚姻登记实行“地区内通办” 时间:2023-11-06 16:28:54  来源:新疆政务服务网  作者:于田政府网  访问量:2423

        记者8月19日从地区民政局了解到,自9月1日起,和田地区实行婚姻登记“地区内通办”。

        据了解,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为和田地区7县1市的居民,可以在和田地区任意行政区域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实行婚姻登记“地区内通办”后,结婚、离婚、补领婚姻证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预约、电话预约、微信扫码预约的方式进行预约。

  网上预约,当事人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婚姻登记申请预约。(网址:http://222.82.228.117:121/appointment.html#/)

  电话预约,当事人通过拨打婚姻登记机关电话,预约婚姻登记业务或通过电信号码百事通“118114”转接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预约登记业务。

  当事人选择任意一种预约方式,在就近的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确定登记日期后,男女双方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3张2寸红底近期免冠合照,如期前往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不得在户籍地重复预约。

  和田地区户籍的居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军人婚姻登记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的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目前不在“地区内通办”的业务范围内。

        来源链接:https://zwfw.xinjiang.gov.cn:9012/xjzwfwdt/xjzwdt/pages/htqjd/htzwfw/detail.html?rowguid=d1ac5f19-9815-461e-9dec-f24406fe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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