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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时间:2023-04-11 17:51:07  来源:于田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于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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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编  制  说  明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统一规划,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规定,按自治区要求,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矿产规划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国内与国外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
        在新疆于田县人民政府的主导下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地质大队承担了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工作,2021年1月成立了规划编制项目组,开展了编写工作。在全面收集资料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编写组于2021年9月完成了规划的编写工作,并提交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规划研究报告》(以下称《规划研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称《规划》)送审稿及相关附图、附表和编写说明等文件。于田县人民政府2021年11月组织了初审会,提出了评审意见,我单位依据初审意见进行了修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第四轮地(州、市)、县(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报批要求,规划编写完成后,需广泛征求县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交通局、林业局、环保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与和田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田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进行了对接。《规划研究》及《规划》成果报告提交后,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拟召开专门会议,对规划成果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规划编制单位需进行《规划研究》及《规划》的修改工作,现将《规划》、《规划研究》及编制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规划内容简介
        1、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紧密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以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中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统一规划的原则,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与环境的关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实现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相协调,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作用,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保障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尽职尽责保护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格局,提升矿产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矿产资源规划,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勘查开发管理水平,统筹地质矿产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正确处理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实现资源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矿产资源支撑。促进师市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师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2、编制矿产资源规划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把握和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合理继承、创新发展的原则;体现绿色环保、特色、突出重点的原则;提高深度、注重实施的原则;统筹兼顾、加强协调的原则。
        3、《规划》对于田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矿产资源需求形势以及实现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分析。依据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目标要求,结合地区生态功能区建设、扶贫帮困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县级规划的目标为:
        (1)  引导全县矿业经济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要求,确保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地、空间布局落地、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规划》同时对本级依法审批管理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2)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规划确定了禁止开采区包含和田地区南部山区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两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包括各类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生态公益林等)、长年地表径流两岸河道规划区、一般生态红保护线、公路、高速公路、铁路两侧1千米范围内、高压输电线两侧200米范围内。
        4、《规划》对县级管辖权限内采矿权设置及投放数量做出了具体规划。
        二、编写说明
        根据规划编制要求,确定矿产资源专项规划编制主要包括《规划研究》)和《规划》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编写时,首先是开展《规划研究》的编写工作,主要是收集整理相关各类资料,为《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性依据和素材。在《规划研究》编写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简化,提取其中的核心内容,然后按照自治区关于地(州、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形成《规划》。因此《规划》内容是对《规划研究》的概括、总结和提炼。
        1、在内容方面:(1)对于田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利用的现状和资源潜力、资源需求市场形势及开发利用前景进行了细致分析,并对“十四五”期间县域的矿业经济发展趋势做出研判。(2)在收集、总结、对比、分析各矿业经济数据的基础上确立了地区“十四五”的各类规划目标和各类指标。(3)在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对地区“十四五”期间的矿产开采调控方向,矿业开发区域划分,矿业布局调整方面进行了阐述。(4)对“十四五”期间的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提出了新要求。阐明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要完成的任务,重点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地质环境保护机制的建立。(5)阐明了地区“十四五”期间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和总体布局。6)开展了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应对措施。
        2、在开发利用规模上,收集了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发改委、水利局等部门的意见,并主要依据资源量状况和市场需求和生产技术能力,对矿山开发利用规模进行了规划。
        3、《规划研究》基本采用“先总后分”的叙述方式,每个章节基本是采用先概括主要内容,后进行分解说明的方式,使读者在阅读时可以首先看到重点内容,方便了查阅。
        4、《规划研究》编写过程中,得到地区自然资源、各县自然资源局、经信委、统计局等单位在资料收集和在调研工作中给予支持和帮助,对此特致以衷心的感谢!
        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研究是一项涉及地质学、资源经济学、技术经济学、矿业经济学、采矿学、选矿学等学科,集综合性、全面性、战略性、前瞻性于一体的系统工程,而鉴于编著者知识面及水平所限,加之时间仓促,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斧正,以便修改完善。

咨询单位:于田县自然资源局
        咨询人员:王京壮
        咨询电话:0903-6815189
        线下咨询窗口:于田县自然资源局矿产科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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