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其委托的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项目名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TXZFCG(2018XJ)-34号
三、采购单位名称:于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及接待室装饰工程
五、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1)设备名称:太阳能路灯
(2)采购预算:50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数量:详见询价文件
(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安装相关服务
(5)交货地点:合同规定地点
(6)交货日期:合同规定日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必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上证书均为原件)。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之前请携带相关证件副本原件到于田县工商局办理投标资质验证。
(5)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质报名: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单位及法人代表),于田县工商局办理投标资质验证审查通知书,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红章子)各一套,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查询结果并打印加盖公章来报名。
七、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询价采购文件售价及领取地点:于田县政府院内老楼一楼(于田县政府院内老楼一楼)
九、拟参加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十、投标保证金:10000元。
(注:保证金缴纳只接受报名合格企业基本帐户对公转帐,其他以私人名义或现金缴纳等存入、汇款方式均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企业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汇入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企业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后参加招标,否则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壹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8年7月1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7月11日20:00点之前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并换取收据,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十三、开标时间:2018年7月1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四、开标地点: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政府院内老楼一楼)
十五、集中采购机构地址:于田县政府院内老楼一楼
十六、联 系 人:李娜 电 话:0903-6811386 传 真:0903-6811860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