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村振兴 > 文章阅读:用好政策性金融助推乡村振兴
用好政策性金融助推乡村振兴 时间:2022-08-16 10:41:36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于田县人民政府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发布通知,就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出部署,提出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撬动更多中长期信贷资金高效率、低成本倾斜流入农业农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目前,我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有不少短板和弱项,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现代设施农业、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业防灾减灾、乡村建设等领域仍需大量资金投入。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投资期限长、投入大、收益率低等特点,商业银行在这些领域的信贷投放动力不足、热情不高。当前,商业银行对农村地区信贷投放较为分散,难以形成合力,一些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缺口较大,迫切需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发挥作用,解决“市场失灵”。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具有政府资源整合优势,在资金来源上具有长期、大额、低息的优势,能够通过跨期盈利的方式解决长期公共融资领域难题,可以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应在符合国家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优先安排信贷规模,通过建立项目绿色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授信审批,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同时,要健全更加符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特点的信贷统计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审批和资金投放效率。

       支持促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之外的力量作用,形成合力。比如,探索支持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组团”贷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创设专属金融产品。

       要鼓励政府投资与银行信贷联动支持。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基础上,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强化区域资金、资产、资源全要素整合,强化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实施企业多主体协同。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撬动金融社会资本,强化信贷资金保障。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作,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民间投资,共同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金观平)


       来源链接:http://www.gov.cn/xinwen/2022-08/06/content_5704432.htm
关闭首页
上一篇: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 ——在全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我区启动首届乡村振兴专业赛
栏目更新:
  •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
  • 国家乡村振兴局:进一步推动驻村帮扶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挖掘产业优势 推进乡村振兴
  •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 神驰沙漠和田大枣 荣获“2022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
  • 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资本市场助力乡村振兴
  • 民政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 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 以法治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